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(2017年修正)
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
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
根据2017年5月4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修订
第一章 总则
第二章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
第三章 医疗器械生产
第四章 医疗器械经营与使用
第五章 不良事件的处理与医疗器械的召回
第六章 监督检查
第七章 法律责任
第八章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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